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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被標題騙了沒?
tonya沒提供照片下載啦!


老實說這則新聞已經炒很久了,
已經到了tonya看都懶得看的程度,
而且這整件事情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真的還蠻荒謬的。
如果這些照片都是在成年的當事人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拍的,
而且照片中的人沒有一個出於自願把照片公開出去,
那拍和被拍這些照片的人到底哪裡有錯?
不管是男主角或是眾多女主角不都應該是隱私權被侵害的受害人嗎?
怎麼現在這些男女主角反而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tonya實在很不明白這些批評男女主角拍這些照片的人究竟理由何在?


如果拍這些照片的人個個男未婚女未嫁,
(如果其中有人在有男女朋友的情況下還劈腿,
tonya個人認為這種情形該受指摘的程度應該還是低於已婚人士搞外遇)
拍這些照片的動機只是純粹自娛,完全沒有想要外流供眾人觀賞的意圖的話,
這本來就是人家關起房門來做的事情,有什麼值得批評的?
一般而言應該沒有人會想要跟別人分享閨房內的秘密,
這種關起房門來的事情本來就不應該被拿來指指點點甚至批評這批評那。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方式,
如果情趣商店內琳瑯滿目的情趣用品是大家認為可以接受的玩具,
那用相機自拍為什麼不可以?
雖然就會留下證據這點而言tonya認為這實在有點不夠聰明,
比如鬧分手會被拿來當要脅的工具之類的,可是這樣這有傷害到什麼人嗎?
這整件事情荒謬的地方在於:
如果某人的情趣用品被小偷偷走,應該不會有人罵這個苦主,
這位苦主甚至應該還會得到同情;
那為什麼當這位苦主被小偷偷走的情趣用品是這些照片的時候,
受害人就反過來變成加害人,還要變成過街老鼠、公開道歉?


如果說男主角真的不是故意把照片流出去,
tonya認為對他就這些資料的保護不夠聰明不夠小心謹慎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如果藉此質疑人家的性癖好、甚至大加撻伐,那實在大可不必。
畢竟即使是公眾人物,在這種極端私密的事情上應該還是享有隱私權的


至於身為青少年的偶像是否不該有這種行為這一點,
tonya持保留態度。
無可否認的一點是,
這種行為和觀念也許或多或少會對青少年造成一些影響,
不過有多少青少年會單純因為看到偶像藝人這種行為就毫無理性地跟進效法,
tonya個人感到相當懷疑。
青少年也許人生閱歷不及成人豐富,但並不代表絕對的無知和不理性吧?
成年人眼中青少年偏差行為的成因相當複雜,
全部歸咎於偶像藝人的示範作用,tonya覺得這種推論太過簡化也不合邏輯,
而且根本把青少年當白癡。


tonya對這些照片中的主角們沒什麼特別喜惡,
畢竟早已過了那個當粉絲的階段,沒興趣基於主觀的好惡幫任何人說話。
tonya並不是認同主角們的生活方式,也不是認同他們對於感情和性行為的觀念,
只是tonya覺得自己主觀的不認同,不足以構成批評這些主角們的行為的理由。
這整件事情發展成這樣,tonya真的覺得蠻莫名奇妙的,
該被抓起來法辦的是那些不法取得並且散佈破壞他人隱私照片的人,
該被指摘的是把那些照片擺到頭版或新聞頭條而完全沒顧及18禁標準的媒體,
而跟tonya想法相同,認為自己是被強迫觀賞的觀眾們,
唯一能做的就是拒絕看也拒絕聽相關報導,作為可悲的消極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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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yali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